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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2.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3.成立两个美术和艺术设计两个复试小组,在复试领导小组安排下负责具体复试工作。

二、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应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安装和相关操作请提前登陆https://meeting.tencent.com/查看,并下载客户端备用。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志愿满足我校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名单以研究生处发布信息为准。

四、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时间在15分钟左右。内容主要涵盖: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2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其中:美术领域的西画、国画、书法、美术教育方向和艺术设计领域(三个方向)专业考核(分值50分),专业简答题(分值30分);艺术管理专业简答,(分值80分)。

2.加试科目测试: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单科总分100分,单科测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

3.综合素质测评: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4.思想品德考核。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政审表等形式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五、复试工具准备

考生复试工具自备。

1.艺术设计领域所有方向:A4纸(21cm*29.7cm)、铅笔、彩铅、马克笔、橡皮擦、钢笔(或中性笔)。 直尺、圆规、各种粗细型号的勾线笔。

2.美术领域:

西画方向:A4纸(21cm*29.7cm)若干、铅笔、炭笔、钢笔(或中性笔)、橡皮擦。

国画方向:宣纸若干(四尺对开宣纸),毛笔、墨汁、国画颜料、毛毡等国画用品。

书法方向:宣纸若干(四尺宣纸,可以对裁,长条或者斗方),毛笔、墨汁、毛毡等书法用品。

美术教育、艺术管理方向:A4草稿纸、钢笔(或中性笔)

六、复试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个人材料到学院指定邮箱:1.个人简历;2.个人代表作品3-5幅(艺术管理方向提交论文一篇;可以是毕业论文,也可以是已发表或未发表论文)。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为个人作品,若发现弄虚作假、抄袭等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七、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诚信承诺书.pdf);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pdf);

(二)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承诺书(自考承诺书.pdf)等相关证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同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科,考生通过网上复试平台进行缴纳。未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九、复试工作流程

3月25日,在1教1213会议室召开复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签订保密责任书

3月25日,材料秘书、技术秘书参加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培训会

3月25-3月26日,分组创建复试考生群(监察人员进群监察),下发复试通知(网络测试、考试要求)

3月26-3月28日,考生资格审查、设备调试(监控设备、录音设备、网络连线、考生设备)

3月29-3月31日,分组复试(美术组第1教学楼1213、艺术设计组第1教学楼1212)

十、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6.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7.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在接收通知的5日内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故未提交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十二、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或反映,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8-84616630。

十三、上述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果与学校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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