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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19届各位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 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与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9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2019届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任一类型:

1. 就业困难;

2. 家庭困难;

3. 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

4. 残疾;

5. 就业困难和残疾;

6. 家庭困难和残疾;

7. 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

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帮扶经费,按6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申请流程

有意愿的毕业生,请在4月4号下午17:00前下载填写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408093238@qq.com(备注 姓名+班级+电话),纸质版送至1103刘翱翔老师处,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附件2中涉及填写学生“考生号”,请登录就业办网站登录查询。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应于毕业前取得毕业资格;

3. 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3. 残疾、低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群体;

4. 就业技巧确实、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5. 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6. 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7. 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所)高度重视,结合申请条件制订所在学院申报条件并在2019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防止遗漏。校级审核公示结束后,按照最终核定名单更新就业系统中毕业生困难类别代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 请各学院(所)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有疑问请致电84616312刘老师。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19年4月1日

 

 

0115413733.doc

011541533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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